物业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房屋/建筑物)
物业融资租赁合同
概述
物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输出方)将其拥有的房屋或建筑物等资产出租给承租人(输入方),由承租人支付租金,合同期结束后,承租人可选择续租、购买或归还资产的一种租赁合同。本合同采用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旨在保障各方权益,维护租赁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租赁物
本合同的租赁物为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产:
1. (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2. 土地使用权(如有);
3. 房屋或建筑物的占用、使用、收益和管理;
4. 与房屋或建筑物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物业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房屋/建筑物) 图1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选择续租、或归还资产。
2. 若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选择续租,双方应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重新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
租金及支付
1. 租金总额为(具体金额),租金包含租赁物的使用、维护、管理、保险等相关费用。
2. 租金支付为(具体支付),即承租人应在每月的(具体支付日)之前将当月租金(具体金额)支付至出租人指定的账户。
3. 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选择续租,租金及支付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租赁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 租赁合同的解除、终止,应当符合双方约定,并经双方确认。
2.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租赁合同的解除、终止后,租赁物的归属、租金的支付、租赁物的归还等事项,应按照双方约定或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租赁物:
(房屋/建筑物)详细信息:
1. 房屋/建筑物面积:平方米;
2. 房屋/建筑物结构:层数、面积、用途等;
3. 房屋/建筑物所在地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程度等;
4. 房屋/建筑物现状及存在的潜在风险等。
敬请各方审慎阅读并签署,以示共同遵守。
输出方(出租人):
(签名/盖章)
输入方(承租人):
(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