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协议概述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订立: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甲方欲委托乙方作为其私募基金产品的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销售代理内容
1. 乙方同意作为甲方的私募基金产品销售代理,负责宣传、推广、销售甲方提供的私募基金产品,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销售和服务支持。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要求的私募基金产品,并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遵守甲方提供的销售指南和规范,并确保投资者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披露。
销售代理费用
1. 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私募基金产品销售代理协议中明确销售代理费用,包括代理费、佣金等。
2. 乙方应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用。
3.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用。
销售代理期限
1.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销售代理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终止日期。
2. 双方同意,本协议的终止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违约责任
1. 双方同意,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私募基金产品销售代理协议 图1
2. 双方同意,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误导或其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
1. 双方同意,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2022年 月 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应用时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调整。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