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承销合同条款及细则

作者:半寸时光 |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是在私募基金发行过程中,基金管理人与承销机构(通常为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签订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该合同约定了双方在私募基金发行过程中需遵守的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费用、发行时间、信息披露、销售渠道等方面的细节。私募基金承销合同是确保私募基金发行合法、合规利进行的关键法律文件。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合同的名称和各方当事人

合同名称:私募基金承销合同

当事人: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和承销机构(以下简称“承销机构”)

2. 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2.1 签订

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私募基金发行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本合同。

2.2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发行规模和价格

3.1 发行规模

双方同意,本次私募基金发行规模为人民币元整,即元。

3.2 发行价格

双方同意,本次私募基金发行价格为元/份, total price for the fund is元。

4. 发行费用和支付安排

4.1 发行费用

双方同意,本次私募基金发行的费用包括承销费、管理费、销售费等,具体费用双方在签订合另行约定。

4.2 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承销机构应在基金发行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本次私募基金发行所收到的全部发行费用支付给管理人。

5. 信息披露

5.1 信息披露责任

双方同意,承销机构应按照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本次私募基金发行进行信息披露,并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2 信息披露义务

双方同意,管理人应在本次私募基金发行过程中,向承销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基金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特征、管理团队、历史业绩等方面的信息。

6. 销售渠道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条款及细则 图2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条款及细则 图2

6.1 销售渠道

双方同意,承销机构应按照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通过合法的销售渠道进行本次私募基金发行的销售。

6.2 销售禁止

双方同意,承销机构应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禁止进行非法集资、误导投资者、操纵市场等行为。

7. 违约责任和补偿

7.1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2 补偿

双方同意,如因本次私募基金发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发行失败,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8. 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条款

9.1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9.2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双方同意,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由双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10.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0.2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基金管理人):

乙方(承销机构):

日期:年月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实际合同内容应以各方当事人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为准,并在签订合请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条款及细则图1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条款及细则图1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是私募基金份额发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发行方和承销方之间约定各方权利义务的文件。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私募基金承销合同中常用的条款和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的名称和各方当事人

2. 合同的订立时间和地点

3. 合同的目的和范围

4. 承销方式和期限

5. 发行方案和定价

6. 募集资金用途

7. 风险承担和分散

8. 投资者保护

9. 保密条款

10. 违约责任和补偿

11. 争议解决方式

12. 其他条款和细则

1. 合同的名称和各方当事人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的名称一般为“私募基金承销协议”或“私募基金份额发行协议”。合同的订立时间为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时间,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包括发行方、承销方和投资者。

2. 合同的目的是和范围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约定各方当事人在私募基金份额发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私募基金份额的发行方案和定价;

(2) 承销方式和期限;

(3) 募集资金用途;

(4) 风险承担和分散;

(5) 投资者保护;

(6) 保密条款;

(7) 违约责任和补偿;

(8) 争议解决方式等。

3. 承销方式和期限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承销方式和期限。承销方式一般分为两种:自行销售和委托销售。自行销售是指发行方自行销售私募基金份额,而委托销售是指发行方委托承销方进行销售。

期限是指私募基金份额发行方案中约定的发行期限,一般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种。开放式是指私募基金份额可以无限制地发行和赎回,而封闭式是指私募基金份额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赎回。

4. 发行方案和定价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私募基金份额的发行方案和定价。发行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私募基金份额的发行规模;

(2) 私募基金份额的发行价格;

(3) 私募基金份额的发行费用;

(4) 私募基金份额的发行日期等。

定价是指私募基金份额的发行价格,一般由发行方和承销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5. 募集资金用途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私募基金份额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途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资领域;

(2) 投资方式;

(3) 投资期限;

(4) 预期收益等。

6. 风险承担和分散

私募基金承销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在私募基金份额发行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分散措施。

(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

【用户内容法律责任告知】根据《民法典》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本页面实名用户发布的内容由发布者独立担责。融资理论网平台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未对用户内容进行编辑、修改或推荐。该内容与本站其他内容及广告无商业关联,亦不代表本站观点或构成推荐、认可。如发现侵权、违法内容或权属纠纷,请按《平台公告四》联系平台处理。

站内文章